6月20日,登封校区党总支召开党纪学习会议,围绕《条例》中《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》和《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》内容进行集中研讨学习。党总支书记朱晓东、校区主任李远伟、教师支部书记刘志强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校区党总支书记朱晓东结合校区实际指出,党员干部要时刻将工作和生活纪律的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要从最基础的学生工作做起,在具体的学生教育和管理过程中,贯彻落实总体教育目标。学生之事无小事,只有建立健全学生的发声途径和渠道,倾听学生的所思所想,认真听取学生的合理诉求,才能真正做到敬业爱生。
校区主任李远伟结合观看过的警示教育纪录片,谈到反腐倡廉,认为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”我们应当对工作存在敬畏之心,以案为鉴、强化自律,筑牢思想防火墙,远离违纪高压线。
教师支部刘志强表示,广大党员同志要增强政治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和纪律定力。
通过本次集中学习,同志们对《条例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思考,使大家谨记要常怀律己之心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修为政之德。